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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海关系统介绍及术语解析
2006-04-24 21:39  文章来源:驻匈牙利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匈牙利关于海关的法律主要有2个,即1995年颁布的《匈牙利海关法》和《匈牙利关税法》。匈牙利在与欧盟就入盟问题进行谈判时签署了一项协定,该协定要求匈牙利制定的海关法律必须尽量参照欧盟《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匈牙利的农业发展水平等因素,匈牙利的海关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比欧盟的《海关法》更为严格。匈牙利《关税法》规定了关税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贸易规则,有关的具体实施办法则由政府各部委以行政法规的形式颁布。由于需要履行一些对外合约,匈牙利某些种类的关税税率时常发生变化,修改内容每年在部长令中加以明确。匈牙利的海关疆界仅限于匈牙利境内。加入欧盟后,匈牙利的海关疆界将成为欧盟关税疆界的一部分。
匈牙利关税水平与欧盟大致相似,实行的是从价税,即按照货物的价值确定税率。海关在评估货物的价值时假定产品的价格是正常价格,包含购买者在海关边境为获得货物支配权而须支付的所有成本。匈关税的税率根据货物加工的程度不同而变化。
在海关优惠待遇方面,匈牙利与欧盟一样,也是采用普遍优惠制。该制度起源于联合国贸易发展大会,主要适用于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货物。欧盟的海关优惠系统比匈牙利的系统要复杂得多。
   匈牙利和欧盟在原产地政策的运用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原因是两者的海关关税和贸易政策有所不同。根据原产地非优惠原则,如果货物来源国或该货物部分成份在该国生产,那么货物即被视为该国的产品。欧盟根据国际条约或自动适用的原则而采用某些关税优惠政策。目前,匈牙利在与欧盟成员国和中欧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签订的双边贸易中也已建立了原产地制度。
   匈牙利的海关规定赋予进口商在最终的清关程序前可在海关的监督下免除支付某些进口产品关税的义务。主要包括:仓储、对内加工、海关监管下的产品转化、临时进口和对外加工。
   匈牙利关于自由关税区的规定与欧盟的规定有所不同。自由关税区是指单独的划定范围的区域,在这一区域内进口外国货物无需办理海关手续,货物经过加工处理后直接出口到国外。除欧盟所采取的措施外,匈牙利对一些用于生产的原材料和机械设备等免征关税。对进口的投资设备,无论其产地是在国内或是是国外,一律免征准关税和间接税收。欧盟自由关税区的生产活动仅限于对外加工和在海关监管下加工的海关程序,且授权程序极其严格。匈牙利加入欧盟后也将采用欧盟海关法律中的相关规定。
   匈牙利采用了欧盟常见的一些海关担保形式,包括见索即付担保和保险单担保等,但抵押担保目前还未施行。
   目前,匈牙利采用的是欧盟所实施的约束性信息系统。对客户来说,确保其进口的货物每次以相同的关税税率进行清关极其重要,因为关税的高低是其计算交易成本的重要因素。匈牙利海关采用这一系统为进出口企业的商业活动提供稳定的外部环境。
   加入欧盟后,匈牙利海关的管理融入到欧盟整个海关管理体系中。随着海关办公自动化程序的提高和保证金帐户的实施,匈牙利海关处理货物进出及信息交流的速度将会不断加快,这样既节省了企业的报关清关时间,同时也将降低海关的的处理单据的成本,因此海关手续的简化将更有利于商业活动的开展。
匈牙利海关术语解析:
一、海关规费
根据匈牙利海关法,经过海关时必须当场缴交海关规费。海关规费包括以下费用:
• 海关税
• 营业税
• 消费税
• 海关统计费
• 报关税
• 其他相关费用(包括路税、环境保护税等)
如海关行政单位不同意延期缴交海关规费時,必须于五个工作天之內缴清。
二、海关保证金
为了保证海关规费的缴款,以下情況之货运者或通关产品所有者必须提供海关保证金:
• 通关物品并非在直接管理下
• 应纳关税之物品要付货物税
• 临时进口
• 通关物品在报关时注明在国内销售时,如报关价值比冊的价值少20%
• 出口可抽税的物品
提供海关保证金可用:
• 现金
• 银行保证书
• 保证金证书
• 保证人之责任书
• 仓单
三、报关
进出口货物都必须经过报关程序。报关手续地点是物品入关的海关机构,不过报关手续也可以在海关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
内销物品的报关步骤包括海关检查、确定是否需缴关税、征收以及准予通关。
四、保税仓库
在匈牙利通关物品可在保税仓库中保管,有两种型态:
• 公用保税仓库,
• 私有保税仓库。
公用保税仓库是由国内海关行政单位或报关代理经营,公关地给任何人租用;然而私人仓库只保留给拥有使用仓库执照之抵达的货物,或通关货物在客服合约的基础上才可使用仓库。合乎下列四条件,地区的海关当局准予核发仓库执照:
• 申请者是在匈牙利注册的组织;
• 申请者能够证明保税仓库经济上的必要性;
• 申请者在通关业务上是可信赖的以及有全面的海关保险。
• 申请者有施工许可证 。
五、免税区
匈牙利免税区对外来投资者来说是十分受欢迎的。在免税区里生产的所有产品(只有申请到工业经贸旅游部许可证的公司才有权小部份内销在免税区里制造的产品)都必须外销,因此很多把欧盟国家作为出口对象的大公司都选择设立免税区。
建立免税区的基本条件包括:
• 免税区的面积至少为2千平方米
• 免税区的经营者必须拥有免税区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 免税区内不可从事与设立目的不符的活动
• 免税区经营者必须拥有全面海关保证
产品在免税区的进出运送等于进口和出口。免税区属海关控管,产品只能经过海关当局的同意进出免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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