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匈牙利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匈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其他 >  正文

出入境管理法
2002-12-17 22:56
  出入境管理法
持外交和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进入匈牙利30天内免签入境。如果入境时间超出 l个月以上或有具体的入境目的( 例如商业活动、企业注册等 ),则要求持有签证。
对非持公务护照的官方代表团成员、以及出于旅游和商业目的入境者,需办短期居留签证。
对于在此工作的中国公民,最迟应在签证到期日15天之前向当地警察局申请居留证。居留证分临时居留证和长期居留证两种。第一次申请均为临时居留证,期限为一年。两种居留证均可申请延期,延期申请需在居留证到期日15天前提交。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匈牙利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