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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的税收简况
2007-05-07 17:03  文章来源:匈牙利经商处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匈牙利的税收体系与德国的相当接近。其税收规定已于2001 年在匈牙利加入欧盟的谈判中成功地达成了协议,与欧盟的法律制度有规律地协调在一起。根据财政部的计算,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0%。
匈牙利税收主要分为两大类:直接税和间接税。与欧盟及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国家相比,匈牙利的直接税收较低,间接税收较高。直接税包括公司税、红利税和个人所得税;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特种税、进口关税以及各种交易税。
匈企业(包括外资企业)应向中央政府交纳的税种及其税率是:
1、公司所得税:16%;在欧洲为第二低,仅高于税率为10%的爱尔兰。
2、个人所得税:分18%和36%两档;
3、增值税:按照产品类别不同而征收不同的增值税。
(1)公共设施、报刊书籍、食品、农产品:15%;
(2)所有出口产品,一些特殊医药产品,一些服务性行业如银行、邮局、保险、广播、电视,以及租赁、购买建筑用地等免交增值税;
(3)其它产品:20%;
4、其它间接税:
对咖啡、珠宝、小汽车、酒类等产品征收消费税;
从1998年1月1日起,对烟草和石油取消消费税而改征特种税;
10%的房产交易税以及其它财产交易税等;
5、雇主税,即失业基金税:4.5%;
6、社会保险:29%;
7、雇员培训税:1.5%;
8、进出口关税:按欧盟关税税则规定的不同税率征收。
除中央政府所征收的税种外,各地政府一般还要根据不同行业征收一些税收,如地方营业税、车辆税和房地产税等。各地情况不同,征收的税率也不尽相同。根据匈目前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征收营业税的最高限额为企业销售额的1.7%,2000年此限额将提高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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