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匈牙利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匈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投资 >  正文

匈牙利鼓励投资的措施
2002-12-17 22:50
  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特别是在欠发达地区进行投资,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兴建工业园区、扩大就业、发展旅游等,匈政府还在资金、信贷等方面制定了鼓励措施。主要方式包括无息、低息贷款、补贴、补助等。
  1、对于在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方面的外商投资,政府可通过财政拨款方式提供资金支持,最大比例为投资额的33%,但最多不能超过2亿福林。
  2、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免息贷款。
  3、对于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产品的生产投资,提供免息贷款,通常最高限额2亿福林。如果投资额超过10亿福林,最高限额为4亿福林。此外,还可提供借用资金。
  4、提供利息或担保补贴,最高比例可达利息或担保费用的50%。
如在匈最落后地区投资,政府在以上几项的扶持比例可再提高10%。
  5、在匈欠发达地区每创造一个就业机会,补贴100万福林;如一次创造就业机会超过50个,每个就业机会最高可补贴150万福林。
另外,为解决就业问题,匈成立了就业基金。匈政府就业部和就业基金通过工资补偿(50-100%)、招聘费用补偿(最高50万福林)以及失业人员培训补偿(50-100%)等多种形式,鼓励外商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6、对于环保方面的投资,政府有关部门通过优惠贷款、无息贷款、补贴等形式给予扶持。
  此外,各地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鼓励措施和政策。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匈牙利经商参处邮箱